⑴一、得物拆了防盗扣一般不能退
⑵、七天无理由退货标准说明中显示得物平台或商家安置在商品上的防伪扣、防盗(调包扣等不可毁坏、拆卸;
⑶、如果一旦将防盗扣拆了商家一般就不允许退货退款。
⑷二、若买家购买的商品在确认订单页面显示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则买家退回商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⑸、买家在订单确认收货/物流签收后天内可发起退货申请(自订单确认收货/物流签收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满小时为天;
⑹、得物平台或商家安置在商品上的防伪扣、防盗(调包扣等不可毁坏、拆卸;
⑺、 退货商品需由买家使用指定快递寄付退回,相关运费由买家自行承担;
⑻、退货商品不得发生损坏或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形,如有赠品需一并退回
⑼三、消费者维权方法
⑽、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商家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⑾、投诉调解 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⑿、行政申诉 消费者和商家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⒀、提请仲裁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⒁、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⒃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⒄(一消费者定做的;
⒅(二鲜活易腐的;
⒆(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⒇(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⒉第七条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⒊(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⒋(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⒌(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