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据悉,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东莞一男子王某做出一审宣判,该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年。原来王某经受不了金钱诱惑,帮助他人利用“伪基站”强行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万余条。从他的伪基站发出来的垃圾信息或许很多人都有收到!
⑵背着书包闲逛就可以“工作”,轻轻松松日赚元,究竟是什么工作这么“好”?
⑶年月日中午时分许,一李姓男子(另案处理要求王某帮其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息,并承诺每天支付元给王某作为报酬,王某同意。随后李姓男子将“伪基站”安装好,放在王某的一个黑色书包里面,并支付了三天的报酬给王某,共计元。
⑷当天下午时许,王某去到南城区某步行街,利用背包内安装好的伪基站设备,以工商银行的名义非法发送内容为“尊敬的用户,你的银行卡消费积分可以兑现现金.元,请及时登录查询兑换,逾期失效(工商银行”的信息。
⑸次日下午时许,王某又去到东城区中心公交站附近人流密集的地域,使用该伪基站设备非法发送上述内容的信息。分钟后,广东东莞移动通信公司员工发现王某正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并随后报警。当日下午时许,公安民警在东莞市东城区公交站将王某抓获归案,当场在其身上起获用于发射信息的设备一套。经鉴定,属于伪基站设备部件。
⑹经统计,王某使用短信群发器等设备共非法发送了.万余条短信息到中国移动用户的手机,造成.万余个用户信息中断将近小时,造成移动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万余元。
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⑻此案件说明了我国的法律还是有存在一些漏洞的。伪基站发骚扰短信的行为都给一些人带来了生活和工作上的困扰,这样类似的案件能否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