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日前,深圳父亲罗尔“卖文救女”一事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微信公布的数据,仅月日,罗尔通过个人微信订阅号的赞赏功能收到了超万的捐款。那么,赞赏系统到底是怎么回事?通过赞赏获取的钱是否缴税呢?赞赏功能又有哪些限制呢?
⑵释疑:微信赞赏功能需要被邀请开通
⑶赞赏功能,微信官方解释为“向微信公众账号用户提供的,允许微信用户自愿就公众账号用户发布的文章内容赠与款项以示鼓励的功能”。这一功能的目的是扶持优质原创账号;目前,主要针对原创个人账号。
⑷赞赏功能采用“邀请制”,也就是说,并非作者想开通就可以开通的,只有在各项条件都满足腾讯的筛选标准后,才可以被邀请开通的。这一功能一般与“原创”标签、留言功能一样,都会经历一个过程,有的用户历时个月,有的用户历时年,才会收到“赞赏”功能的邀请。腾讯称,筛选的标准是:账号开通原创后,持续使用原创声明功能,成功声明原创的文章数量达到一定量级,并且没有违规行为,综合考核各项指标之后我们会发出内测邀请。
⑸罗尔的公众号于年月日发表第一篇文章;月日拿到了原创资格,开通了留言功能。月日,罗尔第一次在公众号文章的最后加上了“赞赏”按钮,收到了人的赞赏。此后,“赞赏”功能几乎出现在罗尔公众号的每一篇文章后。不过,赞赏数通常寥寥无几,有时只有人;月日,他写作的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收到了万多人的打赏,经微信统计,打赏金额超万元。
⑹关注:赞赏金额“不缴税、不分成”
⑺目前,开通赞赏功能的公众账号需要绑定个人的微信支付账户,开通后,赞赏金额会直接到达绑定的个人微信号的零钱包;腾讯作为平台不分成,且打赏金额也没有从平台直接缴税。经多位公众号运营者验证,赞赏金额通常很快进入零钱包,金额是原封不动的用户打赏额。
⑻事实上,腾讯曾在去年月发布的《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中声明:“腾讯在提供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产生渠道技术服务成本。你理解并同意,腾讯从微信用户赠与款项中扣除相应成本。”不过,目前腾讯还未对尚在内测的赞赏功能收取任何成本费用。
⑼腾讯表示,在赞赏功能中,腾讯只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微信用户实现自愿就公众账号用户发布的文章内容赠与款项以示鼓励的行为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支付结算渠道的功能”。
⑽至于税费,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对此有具体规定。腾讯仅在《使用协议》中表示,“腾讯仅作为提供信息发布功能的中立平台方,赞赏用户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赞赏用户自行缴纳”。
⑾聚焦:平台赞赏金额该怎么纳税
⑿事实上,除了微信公众号的“打赏”功能之外,还有许多平台开通了赞赏功能,例如知乎live、微博打赏及分答等,这些平台的赞赏功能是否要缴税也引起了业内的讨论。
⒀有业内人士表示,微信等平台应该代扣代缴税费。个人取得打赏收入,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如何缴税需要根据赠与人身份具体讨论:一是个人之间赠与现金行为,目前受赠人暂无缴税依据,即自然人从另一自然人处取得的打赏收入,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个人从企业取得打赏收入,再区分受赠个人是职工还是非职工两种情况。如果不是企业员工的话,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赠方企业代扣代缴。
⒁另有一名国税税收管理从业人员则指出,“互联网+打赏”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征收的范畴,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因此,应该由微信等平台代扣代缴。不过,也有声音认为,互联网平台不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没有权利和义务代扣代缴;作为个人,这些额外收入需要自行申报。
⒂的确,目前对于平台赞赏金额缴税尚无明确规定,到底应该如何来缴,缴纳多少,如何保障双方权益等,都处于法律空白之中。然而对于“赞赏应该缴税”,似乎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也明确写在了腾讯的《使用协议》中。在该事件中,罗尔与另一个微信公众账号“PP观察”共计收到.元的赞赏资金,这些资金直接进入了个人微信号中。
⒃说法:微信明确不得“用赞赏进行募捐”
⒄在《使用协议》和《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中,腾讯明确表示,有部分情形不得对文章使用赞赏功能,其中第一条就是“用赞赏进行募捐”。
⒅腾讯还明确表示“一经发现将永久收回赞赏功能使用权限,导致严重影响的还将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处理时未结算资金将退还微信用户”。在本次罗尔“卖文救女”事件中,最终微信决定将异常赞赏的资金全部原路退回至网友。
⒆不难看出,利用微信赞赏进行募捐无疑违背了这一功能“扶持优质内容”的初衷。另外提醒各位朋友:只有合法合规的网络募捐平台才能更好地管理和监控爱心捐款,避免人们的善意反遭恶意利用!